2018年9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了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继峰股份,股票代码:603997)的意向性预案。根据该等预案,继峰股份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作价人民币31.25亿元收购继烨投资100%的股权。 Continue Reading 中国白衣骑士亮相德意志:金杜助力继峰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收购百年德国上市公司Grammer

作者:何放 陈超  金杜律师事务所

侵害商业秘密类的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技术秘密类案件。 相较于其他类型的侵权案件,技术秘密侵权纠纷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方面均难度较高,本文旨在从商业秘密的固定、商业秘密的法定构成要件和商业秘密的内容对比等几个方面简要阐述被控技术秘密侵权时的抗辩要点, 并可作为该类案件被告的参考避险指南。 Continue Reading IP干货 – 被诉技术秘密侵权时抗辩避险指南

作者:熊进  费大可  金杜律师事务所

 

【在我们已发布的出售境外国有产权:国企必备操作指引(上)中,我们对出售境外国有产权是否一定需要进场交易、进场交易的替代性方案以及进场交易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做了相关介绍和分析。在本文中,我们将就境外国有产权交易中的卖方尽职调查、国资评估备案、交易价格支付条件这三个主题进行相关介绍和分析。】 Continue Reading 出售境外国有产权:国企必备操作指引(下)

作者:熊进  费大可  金杜律师事务所

在过去近十年中,积极响应中国政府“走出去”的号召以及“一带一路”的倡议,中国国企在全球各地进行了大量的投资。

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一个日趋明显的现象:由于战略调整、境外国资监管加强(包括主业与非主业的监管要求)以及市场的客观变化等因素,国有企业从已经完成投资的存量资产中全部或部分退出的交易也在不断涌现 – 无疑,这也是国有企业的投资与投后管理越来越市场化的一个明显例证。 Continue Reading 出售境外国有产权:国企必备操作指引(上)

作者:楼仙英   龚雯怡  张逸瑞   金杜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部

在这里,看懂IP交易——霞飞路的小酒馆里,IP交易专家英律师一樽煮酒,拆解各类IP交易。连载系列,带你一同诗酒趁年华,仗剑IP天涯。

  Continue Reading 英律师煮酒论IP | 职务发明?咋整?

作者:宋彦妍 张若然 蒋璐明  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5年10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在北京出席了“中欧国际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欧所”)股东协议签字仪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桂敏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董事长张慎峰、德意志交易所集团首席执行官贾伟德(Carsten Kengeter)分别代表三家股东在协议书上签字,宣布中欧所正式成立。[1] Continue Reading 金杜证券法律主题月丨D股上市条件及上市后的公告义务

作者:聂卫东 张涵钰 童琦  金杜律师事务所

“金杜遇见独角兽”是我们新近推出的专栏,将定期发布跟“独角兽”相关的各种专业、前沿的观点述评与行业观察。继上期推出“网络游戏热点法律问题系列问答”后,本期我们推出“独角兽捕手修炼手册”——高度浓缩投资过程中的真正风险点,以及如何把握那些来之不易的投资机会。我们将全部采用清单形式,严格限制清单条数和字数,希望让你在最短时间内有最大收获。

Continue Reading 金杜遇见独角兽丨交割以后的几件事

作者:郭雨清  吕膺昊   金杜律师事务所

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银团贷款委员会”)于2018年1月29日在其网站上公布了《银团贷款合同示范文本(2017年版)》(“《示范文本》”)[1]。金杜作为与银团贷款委员会保持长期合作的律所,在本次《示范文本》的修订中作为牵头律师事务所全程参与。本次修订是《示范文本》在2012年修订之后的首次修订,也是《示范文本》自2006年推出以来间隔时间最长的一次修订。在这六年中,国内贷款市场和法律环境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我们在本次修订中着重结合市场以及法律的发展和更新,针对整套《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考虑到篇幅原因,我们在本文中特别选取了三项比较有代表性的修订内容与大家进行分享。 Continue Reading 时隔六年、与时俱进——简议《银团贷款合同示范文本(2017)年版》修订

作者:赵显龙 张漠  金杜律师事务所

 引言:

  •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在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电商平台对市场的主导作用,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下称“《电子商务法》”)经多轮修改,终于在2018年8月31日正式通过。《电子商务法》针对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着重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在电子商务交易保障中,突出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更值得关注的是,电子商务本身就是知识产权侵权的重灾区,在《电子商务法》出台前,司法实践中早已大量出现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例,立法中也通过《侵权责任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规定确定了“避风港原则”,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进行规范,而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更是对“避风港原则”进行更加系统的规定。本文将结合《电子商务法》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从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角度,就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规范中居于核心地位的“避风港原则”进行解析。

Continue Reading 关于《电子商务法》中知识产权保护及“避风港原则”的解析

作者: 吴青 张帆  金杜律师事务所


导言:

亿民赖此土,万物生斯壤。土壤作为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和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长期以来,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镉米、毒姜等食品安全事件以及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地”事件引发了公众对土壤污染问题的高度关注。为防治土壤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是势当必施,也是正当其时。 Continue Reading 千呼万唤始出台 净土保卫法先行——土壤污染防治法之六大亮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