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兴中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证券部

某公司准备申报IPO,并在近期按照估值20亿元引进了财务投资者。引进投资者前,该公司的大股东是自然人,持股5000万元(持股比例70%)。按引进投资者的公司估值计算,大股东股权估价14亿元,已经增值13.5亿元。根据大股东的未来规划,想把该公司由自然人持股变更为大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持股;但由自然人持股变更为自然人控制的公司持股视为股权转让,需要按最近引进财务投资者的估值计税,预估需要缴纳近2.7亿元的个人所得税。最后,权衡再三,大股东只有非常遗憾地选择了仍按自然人持股的方式去申请公司股票上市。此类案例不是个例。

由不同利益主体持股的有发展前途的合营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由自然人持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往往想把自然人持股变更为公司持股,是因为公司持股比自然人持股具有极大的优势;但在创业之初,实际控制人往往不能体会到这些优势。实际控制人在与其他利益主体成立合营公司之初或在其他合适时机,先策划安排好基本的持股架构,以股权投资公司作为与他人合营公司的持股股东,建立根系状的公司管理体系,对之后建立自然人控制的商业帝国,具有重大的优势。在策划好大股东持股架构的同时,策划好合营公司其他股东与高管的持股架构,可以为合营公司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

Continue Reading 聊聊拟上市公司股权架构设置

作者: Shannon Finch, Scott Farrell, Urszula McCormack, Roslyn Hinchliffe and Jack Nelson 金杜律师事务所

DAOs是一种商业载体

DAOs是商业载体的一种重塑形式,介于集体投资结构、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及众筹平台这几种形式之间。这种组织有助于促进全球范围内的经济合作,使任何人都可以在联网的条件下做生意并进行管理,并实现风险和利润共享。

Continue Reading 有关DAOs的十点须知

作者:宁宣凤尹冉冉、张若寒、潘新睿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自2013年白酒案以来,反垄断执法机构一直重点关注限制转售价格的纵向垄断协议行为,先后在奶粉、眼镜、汽车、家电等多个行业做出了相关反垄断处罚。与此同时,司法领域也产生了一些具有影响力的限制转售价格民事案件,如“纵向垄断第一案”锐邦涌和诉强生案(上海市高院2013年8月1日作出二审判决,以下简称为“锐邦强生案”)等。在分析框架上,司法和行政均以《反垄断法》第十四条为基本依据,但二者的分析路径却不尽相同,尤其体现在对“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的认定与分析上。

2016年8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针对珠海格力子公司限制最低转售价格案做出一审判决,同年12月国家发改委对美敦力限制最低转售价格案做出行政处罚。以上述两案为基础,回顾历史案例,可以看出司法与行政在分析路径上的差异,但也不难发现两者不断融合的趋势。
Continue Reading 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认定――行政与司法的融合

作者:肖马克,赵新华,洪家伟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证券部

中国是很多国际网络销售公司的应许之地。

中国具备网络销售公司蓬勃发展的条件:14亿的消费者;超过3亿快速增长的中产阶级,他们对高档商品感兴趣并且对机会持开放态度;更重要的是,市场对适合网络销售的产品有着爆炸性的需求,如对膳食补充品、化妆品和家居用品需求量的增长率都超过了两位数。

对于这些类型的消费产品,国际品牌仍然在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超过40%的中国消费者更为青睐国际保健品牌,并且中国十大化妆品公司中有九家是国际品牌。
Continue Reading “沙上城堡”:中国网络销售的挑战和机遇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7年6月27日,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酒家”,股票代码603043)在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广州酒家此次成功发行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3.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5,900万元,成为广东省首家上市的饮食集团。
Continue Reading 金杜助力“中华老字号”广州酒家成功登陆上交所主板

​作者:关峰 栾剑琦 陈运 戴书晖 金杜律师事务所

近期发布并生效的《网络安全法》[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2]均涉及了大量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款,较之以往更为细化和具体、入罪门槛较低,体现了国家不断加大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趋势。

相关法律法规

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Continue Reading 罪与罚:中国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刑事立法
作者:王小刚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部

CRS的事,纷纷扰扰中国市场许久,今年香港的雨,也淅淅沥沥地下了好几周。《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但那些萦绕心头许久的问题,仍然,没有答案。

 
全球视角:一个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还是…?
一套国际社会的新规则,OECD力推了很多年,以实现全球税务信息透明为目标,辅以胡萝卜(获取本国税务居民海外金融账户信息)加大棒(黑名单制度、在线举报平台等)的推广策略,CRS在过去这些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
Continue Reading CRS丨考验、恐惧、抑或机遇
作者:叶永青 聂卫东 余悦 兰孟 金杜律师事务所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税单向东流

———Y律师

 

三年前把两个儿子送进某桥大学后,关澄离开了大机构,一头扎进了教育行业。培养了两个优秀的儿子,关澄对教育行业还真有些心得和资源。这个行业问题很多,但也孕育了巨大的机会。在学而思的市值站上百亿美金之后,有不少投资人找上关澄,给出的估值之高令关澄吃惊。几位核心员工陆续来找关澄,或明或暗地提出要兑现先前的口头期权承诺。关澄不是一个小气的人,她在创办这个公司的时候就打算拿出25%股份做员工期权,相比同类公司,这可是诚意满满啊。之前忙着做业务,没有花时间想这件事。关澄的一个朋友告诉她,最好等到A轮做完,估值出来了,给员工发期权,员工才能体会到期权的真正价值。关澄觉得这种说法很有道理,所以,也就把期权的落实拖到了今天。
Continue Reading 股权激励中的那些税务和财务问题

​作者:宁宣凤 杨楠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本文是金杜说法“智能汽车”专题系列的第三篇,前两篇分别请见《无“数据”,怎“车联”?——“车联网”数据类核心业务法律监管刍议》和《图解“车联网”》。

自动驾驶立法和路测:已有他国“捷足先登”

“自动驾驶”或曰“无人驾驶”,是车联网在未来的重要应用场景之一,即通过车与车、车与路、车与人间的多维网络联结和智能互动,实现汽车在部分或完全程度上的不依靠驾驶者的自主驾驶。
Continue Reading 布局“自动驾驶”:此时不为,更待何时?

作者:关峰 朱嘉寅 唐路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在司法实践中会遇到哪些常见问题?且听我们第一回分解。
 
 
自1981年起,中国债券市场经历了恢复发行国债,成立交易所债券市场,建立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体系,以及不断创新发展债券市场产品的历史阶段。迄今为止,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主,交易所债券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为辅的债券市场体系已经形成并不断完善。
Continue Reading 公司债券司法实践常见问题一:刚性兑付破灭后如何优化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