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峰 (合伙人)   戴梦皓(资深律师) 金杜律师事务所 商务合规部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数量和规模逐年上升,中国境外发生的合规性争议也与日俱增。从近期的数个出口管制和制裁案例中,我们发现,对合规问题缺乏重视和内部合规制度的缺失构成了中国企业“中招”的主要原因。作为美国出口管制制度漫谈系列的第二篇,继上文为大家盘点了美国出口管制制度的“雷区”后,我们将在这篇中结合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的出口管理与合规计划(Export Management and Compliance Program, 简称“EMCP”)指引,来谈谈如何打造一个符合美国出口管制规范要求的企业贸易合规管理体系。
Continue Reading 美国出口管制制度漫谈系列 | EMCP,帮你打造完善的出口管制体系

作者:冯素芳、孙兴   金杜律师事务所 日本海关业务

编者按:

近期,海关在全国范围内对企业向境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情况开展专项稽查,稽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是否存在少报漏报应税特许权使用费的情况。对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金额较大、同时有产品或设备进口的企业将被海关重点关注,要求开展自查或实施稽查。应对专项稽查专业性强,技术难度高,涉及的法律问题错综复杂,企业一旦应对不当,可能导致被补征高额税款,同时对集团内其他关联企业产生负面的连锁反应。本系列围绕专项稽查涉及的重要、疑难法律问题以及双方争议的焦点等,进行分析探讨,尝试把握海关对特许权使用费稽查的思路、方法和关注重点,旨在帮助企业制定现实可行的应对方案或预案,降低合规风险。本篇为该系列的第三篇,作者将对特许权使用费稽查中最关键也是最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即“什么情况下特许权使用费应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进行征税”,进行简明扼要的梳理。祝您阅读愉快!
Continue Reading 特许权使用费应税的条件—海关特许权使用费稽查,你准备好了吗?

作者:程世刚 孙慧丽 吴茵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前言

近些年来,随着民间借贷纠纷的逐年增加,以替代物,主要是以房产等抵偿原金钱债务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大量产生,该等纠纷涉及的核心问题即是,如何认定以物抵债协议的法律效力?

本文对以物抵债的类型进行梳理和分类,并以此为基础,探讨以物抵债协议在不同情况下的法律效力。关于本文讨论内容涉及的法院案例,以及更加丰富的内容,可参见《房地产及工程纠纷实务焦点问题案例精析》一书中的案例精析文章,即“未履行完毕的以物抵债协议法律效力认定及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某国土局与甲房地产公司、乙实业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例评析”一文。
Continue Reading 房地产工程纠纷 | 如何认定以物抵债协议的法律效力?

作者:程世刚、张杜超、王帅   金杜律师事务所 争议解决部

前言

众所周知,房地产开发商需取得相关资质,方能进行相应规模的房地产开发。实践中,存在大量借用资质开发房地产的现象,其中包括虽然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但实际系借用一方资质进行的房地产开发,并由此引发纠纷。那么问题来了,合作开发与借用资质开发房地产之间是何种关系,借用资质是否属于合作开发的一种特例,是否具有合法性?

本文从对通常意义下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概念及效力的探讨出发,进而对以合作之名行借用资质之实的房地产开发合同的效力进行分析。关于本文讨论内容涉及的法院案例,以及更加丰富的内容,可参见我们编写的《房地产及工程纠纷实务焦点问题案例精析》一书中的案例精析文章,即“合作开发房地产与借用资质开发房地产的合同区分与效力评析——甲实业公司与乙合作公司、丙物业发展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例评析”一文。
Continue Reading 房地产工程纠纷 | 以合作之名行借用资质之实的房地产开发合同是否有效?

作者:雷继平  尹青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回购条款作为资管产品中常见的增信措施,资管新规对其有何影响?

1、资管新规之前,回购条款的效力得到法院普遍认可

回购条款本质上是一种逆向的、独立的交易行为,属于合同债权的范畴。其虽然具有一定的债权保障作用,但不构成债权担保的从属性,更不具有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功能。因此,回购条款并非我国的法定担保形式。

资管新规之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考察当事人意思表示和内容的合法性基础上,一般会认可回购条款的合法有效性。

在“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三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案”(〔2015〕渝高法民初字第00025号)中,法院认为,“《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结合信托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上载明的内容,信托公司签订的上述合同不违反金融监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且本案合同所涉的借款资金来源并不影响借款合同本身的效力。”
Continue Reading 金杜资管主题月 | 资管新规:回购条款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作者:程世刚 孙慧丽 张龙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前言

房屋租赁合同是民商事活动中常见的合同类型。因房屋出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承租人依法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承租人可得利益损失的司法裁判,特别是租赁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等商业用途情况下,如何认定承租人的可得利益损失的范围,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案例反映的裁判规则也不统一。
Continue Reading 房地产工程纠纷 | 承租人如何主张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解除时的可得利益损失?

作者:吴巍 朱媛媛 刘艳洁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2018年5月14日,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市场监管总局”)重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竞争[2018]48号)(下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为进一步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将对当前广受关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尤其是医药、教育等领域内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重点查处,进一步加大办案执法力度。

这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尘埃落定、肩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职能的市场监管总局正式挂牌之后首次高调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执法活动,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监管部门开展的第一次集中执法活动,必将掀起新一轮的反商业贿赂执法高潮。

Continue Reading 新一轮反商业贿赂执法活动进行中,自查才能自救!

作者:程世刚 孙慧丽 吴茵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前言

在房地产开发领域,一般情况下,外资企业或民营企业的优势在于拥有资金,而国有企业优势在于拥有土地,于是形成“一方出钱、一方出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模式。其中一种常见形式是,双方约定成立项目公司并各自持有一定股权,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至项目公司名下进行房地产开发,并约定未来国有企业一方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出资方,退出项目公司。该种情况下,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将可能涉及国有资产转让,进而受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Continue Reading 房地产工程纠纷 | 如何避免房地产项目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可能产生的争议(下)

作者:方榕 王鹏 沙骏 邢美东 胡喆  金杜律师事务所

主题月卷首语:

走进六月,走进盛夏,迎来有些火热、有些烫手、有些焦灼的大资管系列话题。竞争、创新、混业的大资管在过去几年间助力了经济发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资管新规”)的正式发布则标志着大资管行业进入强监管时代。金杜团队将回答大资管行业最受关注的问题,对热点法规、前沿问题进行深入解读,一起迎接大资管的新未来。
Continue Reading 金杜资管主题月 | 大资管问答

作者:程世刚 孙慧丽 吴茵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前言

在房地产开发领域,一般情况下,外资企业或民营企业的优势在于拥有资金,而国有企业优势在于拥有土地,于是形成“一方出钱、一方出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模式。其中一种常见形式是,双方约定成立项目公司并各自持有一定股权,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至项目公司名下进行房地产开发,并约定未来国有企业一方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出资方,退出项目公司。该种情况下,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将可能涉及国有资产转让,进而受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其合同效力及合同执行也将受是否履行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程序的影响。
Continue Reading 房地产工程纠纷 | 如何避免房地产项目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可能产生的争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