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永青、赵文祥 合规业务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引子
近日,国务院原则性同意了《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出了在中关村内开展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即“在试点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投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企业所得税,鼓励长期投资,个人股东从该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条件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商有关部门确定。” Continue Reading 投资基金税制应如何重塑?(一)——评公司型创投企业税收新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