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滔 康震 金杜律师事务所
在此次疫情应对中,中央多次强调要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支持出口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2月23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时再次强调,“要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合规的外贸政策工具,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 Continue Reading 疫情防控|用好用足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必修课——商务部中信保联合发文法律解读
作者:黄滔 康震 金杜律师事务所
在此次疫情应对中,中央多次强调要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支持出口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2月23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时再次强调,“要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合规的外贸政策工具,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 Continue Reading 疫情防控|用好用足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必修课——商务部中信保联合发文法律解读
作者:何放 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9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成立以来的首例专利确认不侵权案件((2019)最高法知民终5号)作出终审裁定,裁决驳回VMI公司、固铂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裁定((2018)苏05民初1453号)。本案于2019年4月25日在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直播,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Continue Reading 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首例专利确认不侵权案例焦点评析
在上篇中,我们主要从艺人的角度梳理了疫情之下进行直播、慈善捐助等活动的注意点。然而,疫情带给影视娱乐公司的业务影响无疑更是巨大的。以下,我们就转换视角,再来看看疫情之下影视娱乐公司们需要关注的一些问题。 Continue Reading 疫情防控|娱乐圈疫情关键词(二):影片撤档、剧组停工、活动停办?咋整?
作者:吴青 周悦霖 金杜律师事务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口罩、防护服、消毒液、药品、试剂盒、医疗器械等成为疫情防控的急需物资。在防疫物资紧缺的局面下,很多企业开始新建防疫物资生产线,或对现有生产线进行转产、扩产。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1月以来,全国有超过3000家企业经营范围新增了“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业务,新增医疗器械生产的企业更是达到3600多家。[1]据媒体报道,比亚迪、上汽通用五菱、广汽集团、大众、吉利等车企纷纷转产口罩[2];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上海电气、首航高科等企业已与合作伙伴对接,生产口罩或口罩原料[3];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浙江国华宁海发电厂、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协鑫高科纳米新材料(徐州)有限公司等能源及新材料类企业投产消毒液[4];红豆、三枪、鄂尔多斯、七匹狼、比音勒芬等多家服装企业也转产口罩和防护服[5]。除此之外,医疗卫生、研究试验类项目也成为抗击疫情的急需项目。 Continue Reading 疫情防控|抗击疫情建设项目环评绿色通道也需依法合规
作者:王宁远 丁磊 汪梦莹
互联网药房在2020年初举国抗击新冠肺炎的战役中,起到了与线下药房同样举足轻重的作用,下一个风口正冉冉升起。在线下药房经历了2018年的资本蜜月期后,行业内横向兼并趋势逐步平稳;与此同时,基于估值、市场竞争环境等因素的考量,近年来加持了“互联网+”的医药销售概念企业逐渐加快了拥抱资本市场的步伐。本文结合以往项目经验,及近期的立法趋势,着重阐述境外上市中互联网药房的五大法律要点。 Continue Reading 境外上市中的“金木水火土”丨互联网药房

电影撤档、影片停拍、节目停录,新冠肺炎疫情对娱乐产业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然而可以预见的是,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对娱乐产业的影响应该远非几个月的时间那么简单,运作规则、商业模式等无疑都已经受到了不小的冲击。不过,疫情之下,传统线下娱乐活动制作方式的失灵,为不少新潮商业模式和前沿技术手段提供了巨大的试水空间。今天,我们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和大家一起来看看疫情之下娱乐圈面临和将要面临的那些事儿。 Continue Reading 娱乐圈疫情关键词(一):影片停拍、线上直播、个人捐款
SARSが終息してから17年後の2020年初め、湖北省武漢市を発生源とする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の感染による肺炎(以下、「NCP」という)が猛威を振るうなか、中国の感染予防体制は厳しい試練に晒されている。1月23日午前2時、武漢市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の感染による肺炎予防・抑制指揮部が第1号通告[1](事実上の「都市封鎖令」)を公布したことにより、全国範囲にわたるNCPとの戦いが始まったといえる。中国の中央政府及び地方政府は、次々と専門の緊急対応指導機関を立ち上げ、公文書を公布し、感染範囲の更なる拡大を防ぐために矢継ぎ早に厳格な予防・抑制措置を講じた。 Continue Reading NCP予防・抑制指揮部(“疫情防控指挥部”)の性質
作者:黄建雯 丁长瑶 金杜律师事务所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冠肺炎”)疫情下,有效临床救治药物的研发情况牵动着人们的心。
2020年2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第六版诊疗方案》”),其中提到α-干扰素、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利巴韦林、磷酸氯喹、阿比朵尔等药物(以下合称“试用药物”)可作为抗病毒治疗的试用药物。这些试用药物均为已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老药”,根据《第六版诊疗方案》,试用药物将用于新冠肺炎的一般治疗,并将在临床应用中进一步评价该等药物的疗效。 Continue Reading 【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特效药”距离我们还远吗?——简析加快药品注册上市及药品临床使用的若干制度
作者:刘军 王华强 胡雨成 金杜律师事务所
前 言
无论是在专利授权确权案件中,还是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对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均是首先需要面对的问题。因为,只有在明确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所保护的技术方案范围的情况下,才能进一步对涉案专利权利要求是否符合授权条件以及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进行判断,而明确涉案专利权利要求所保护技术方案的范围则需依赖于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不同的解释规则会直接影响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大小,进而实质性影响案件的最终结果。因此,如何选择有利于己方的解释规则是案件当事人需要仔细思考和研究的问题,而适用何种解释规则能得出客观合理的解释结论,继而有效平衡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则是审判者需要反复思考的问题。本文所要探讨的“隐含限定特征”即为依照特定解释规则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的产物。由于“隐含限定特征”在权利要求的解释时引入了具有限定作用的技术特征,缩小了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进而实质性影响案件结果,故尽管其判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已初步统一,但具体个案中是否应当引入“隐含限定特征”以及如何确定其具体技术内容的问题仍然存在一定争议。 Continue Reading 关于专利权利要求中隐含限定特征适用规则的实证分析
作者:胡静 张晋浩 金杜律师事务所
此前系列文章《如何与员工携手共克时艰 – 股权激励设计指引之基本篇》中,我们已对员工股权激励的实施时点、持股架构与基础合规的思考要点,进行了梳理。本文将在前述基础之上,从第一手实操视角提供激励计划设计指引。如同五线谱一样,以下五个模块,勾勒出了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制度内容。 Continue Reading 如何与员工携手共克时艰 – 股权激励设计指引之“五线谱”